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愿意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 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多听取群众意见。
2. 坚持立党为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坚决抵制假公济私行为等。
3. 努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
4.遵守法律法规,始终牢记廉洁无小事,廉洁只能防微杜渐,不能亡羊补牢,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律,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虞城县高级中学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