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2020年虞城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教体基〔2020〕40号)和《虞城县教育体育局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牢记育人使命,志做‘四有’教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虞教体联〔2020〕6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教科室、年级段和政教处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我校高度重视2020年虞城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成立了由校长龚利华同志任主任,副校长马洪思同志任副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评选工作在程序上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审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履行了民主程序。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情况,对评选推荐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真正把监督制约贯穿于评选工作运行的全过程。学校评委会对各年级段初审后的人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推荐人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最终正式上报虞城县教育体育局。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教师队伍建设,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作为师德师风的骨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德育、师德师风工作的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发挥在育人上的主导作用,将师德师风工作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学校、家庭、社会的各个方面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浓厚的校园文化和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