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近,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根据县纪委安排,我校对“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落实规定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福利、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定点停放。
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校党委应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校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蚀。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校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支部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敢抓敢管、真管真严,把压力层层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廉洁过节。节日期间,学校纪检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专项举报和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监督举报平台随时受理举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