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虞城县纪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县纪委监察委牵头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虞纪发〔2018〕13号)和《中共虞城县纪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商丘反馈意见县纪委监察委牵头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虞纪发〔2018〕15号)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安排部署,对照中央第一巡视组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立即在全校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整改落实。为确保我校关于中央第一巡视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商丘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由校长龚利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洪思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指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书记刘瑞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改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做好协调、调度、清理排查以及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认识。各部门教职工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始终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师生员工。
三是认真研读反馈意见, 确保整改到位。各段处室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学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良好契机,抓实抓细抓到位;要认真研读和全面准确理解巡视反馈的意见,认真梳理问题,弄清问题性质,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举措、责任和时限,形成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要以勇于担当、敢作敢为的精神,切实抓好巡视整改,用真心、动真格,一件一件抓好落实,让广大师生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破解改革发展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学校事业长足发展。
四是加强跟踪督导,统筹推进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跟踪、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对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段处室要把握问题导向,既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又要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成为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党性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