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成立由纪检书记刘瑞英任组长的检查工作组,对自2016年1月以来我校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多年来,我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校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刻剖析某些单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我校的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学校领导班子面对其他单位个别领导出现的腐败问题,能够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校长龚利华带头承诺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面对目前学校反腐败工作的形势, 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的理论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辅导和分组学习,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明确了政策界限。针对目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党委更加认识到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廉政党课、专题讲座、警示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经过我校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组的认真自查,2016年1月以来,我校教师廉洁教学,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教职员工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将总结过去反腐败工作的经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容易忽视的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构建我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制度反腐、和民主监督等具体措施,把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