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高中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上级部门及我校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费、住宿费减免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17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
四类贫困学生是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经过广泛宣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后,经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数据核实,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汇总后的学生申请报送县教育局。本次我校共有643名同学获得此项补助,名人每学期680元,总金额达437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