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2017届A301班(班主任刘长青)被评为为“河南省文明班级”,我校学生孙金库同学获“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我校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生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全校师生的文明素养,努力开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