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按照《全县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虞纪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收到通知后,我校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校长龚利华传达了县纪委《全县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并要求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带头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再次强调,今后公务接待中不得购买、使用香烟和高档酒水,严禁工作日饮酒,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超标准接待和扩大接待范围等。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为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明确了由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今年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同时,领导小组对我校报销票据进行了检查。通过自查和检查,我单位今年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的问题。
三、开展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开展违规整酒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通过全体教职员工上下不懈努力,我校违规整酒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校教职工没有出现一例违规整酒行为,全校职工也积极拥护和支持违规整酒治理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改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作风,打造一个廉洁向上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