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应届毕业班各班主任: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一、项目的用途和资助标准:
资助资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不发现金,直接打入国家助学金卡。
二、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规守纪;
2.应届毕业生,2012-2013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3.参加2013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4.确定入校报到上学,如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属学校要负责追回资助款。
5.家庭经济极端困难,平时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儿、残疾学生、丧父或丧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三、申报办法
1、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家庭情况,做好推荐工作,每班推荐省外院校受助学生1名,省内院校受助学生4名。
2、受助学生需要提交:申请表2份(表格内均为必填项、照片必贴、人均年收入不超6000元)、身份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本人申请书1份,其中本人申请书应详细写明家庭贫困原因、盖村委会的印章、及一定到高校报到入学的承诺,班主任在“毕业学校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栏”签字确认。
3、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虞城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
201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