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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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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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做好宣传,通知有关人员,组织好材料,以单位进行申报(乡镇民办学校随乡镇申报)。
2、申报时间:9月7日:道北各乡镇
9月8日:道南各乡镇
9月9日: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3、申报地点:县人事局职称股
4、申报材料
①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现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任期内年度考核证明。
③教案(2008—2009学年度下期)。
④《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⑤电子文本。
教育局人事股
2009年8月26日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一览表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 |
范围 |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人员。(卫生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不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
范围 |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1、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直接认定。2、国家和省对有关系列(专业)有学历规定的,按规定的学历实行直接认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不实行直接认定。) |
初
聘
条件 |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或大
专毕业后提任“员”级职务2年,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4、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3年,可聘任中级级职
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
从事本专业1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不满3年,
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1年以上,累计3年以上,可
聘任中级级职务;
5、获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中级级职务。 |
员级条件 |
所申报的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基本要求,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专科或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
助理级条件 |
所申报的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基本要求,能够掌握和应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能力,并具备下一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员”级
职务2年以上;
3、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以上; |
程序 |
1、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企业和民办学校除外)
4、职改部门审批 |
程序 |
1、符合直接认定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企业和民办学校除外)
4、职改部门审批 |
提交的材料 |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
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
打印)及由系统上报生成的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1张。 |
提交的材料 |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
核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由系统上报生成的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
4、“员”级直接认定“助理”级的,需提供“员”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1寸免冠照片1张。 |
备注 |
1、 国家和省对有关系列(专业)的学历规定:中学教师:专科以上;中专教师:专科以上。
2、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非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以上学历,自学历发证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在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 |
根据商职改办[2008]2号文件规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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