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字(2009)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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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各岗位任职人员考评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干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实施对干部队伍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校党委决定对任职现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工作。(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考核,不再参加此次考核。)
一、考核对象
校委会成员、党支部书记及宣委、组委、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工会组长
二、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德、能、勤、绩对各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具体以思想作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为考核“德”的主要内容;以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组织领导水平为考核“能”的主要内容;以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为考核“勤”的主要内容;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考核“绩”的主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考核对象根据要求,认真、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2、公开述职。述职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非科级校委会成员参加学校考评组述职;二是其他考核对象的自我总结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
3、民主测评。校委会成员、学科组长由学校考评组抽调人员进行考评;党支部书记及宣委、组委、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工会组长由考评组组织以年级段、处室为单位进行考评。
4、调查了解。学校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听取教职工的评价和意见。
5、考核格次。考核格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党委会根据考核对象的自我总结、工作实绩、民主测评结果和教职工评价意见综合评定考核对象的考核格次。
6、公示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论的使用
考核以激励先进,促进提高为目的。“优秀”等次比例占考核人数的30%,被评定为“优秀”格次的,学校适当进行奖励,并在以后干部任用上优先考虑;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下年度免除其现任职务。
五、考核时间
每学年的暑假结束之前。
中共虞城县高级中学委员会
二00九年五月一日
附:学校任职考评组领导名单
组 长:龚利华
副组长:林怀平
成 员:马洪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