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新核定大学学费不意味要涨价
教育部在1日公布的《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指出,计划今年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继续强化高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昨天(4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说重新核定大学学费就要涨价,这是误解。”据介绍,教育部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是想让教育成本分担更趋合理。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的是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也就是国家、学校和学生本人各负担一部分费用。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而且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6年没有调整过。王旭明介绍说,《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一旦出台,高校收取学费就有了依据。
“不好说是高还是低,因为现在成本核定办法还未出台,成本核算还未有结果。只能说,出台的标准只会更趋合理,更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王旭明告诉早报记者。
对于高等学校学生成本的核算,是否是由教育部本部门来完成,王旭明表示,并非像外界所理解的只有教育部在做这件事情,“高校学生成本核算,涉及多个部门,还有专家进行‘会诊’。从决策的过程来看,论证的过程更加合理而科学。”王旭明解释,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部、物价部门、金融部门等等。
(纪荣花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