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社会实践
每学年参加一周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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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必修部分学分共116学分。选修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两部分,学生至少要获得28学分。选修Ⅰ分为“建议选修模块”和“自主选修模块”两部分。“建议选修模块”是指修习人文方向、理工方向学生按各学科要求应该修习的模块或专题;“自主选修模块”是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供学生进一步发展、自主修习的选修模块或专题。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选修模块,学生至少要获得6学分。
2.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把艺术作为综合课程开设。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领域科目的模块。
四、教学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
(一)学年教学时间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学段一、学段二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
(二)模块教学时间
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
2.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一般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
3.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段或学期安排各模块教学。
(三)综合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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