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特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立足我省实际,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规范有序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工作。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基础性。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整体设置必修课程,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2.选择性。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特点,合理设置选修课程,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宽广的自主学习空间。
3.适用性。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从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结合我省教育现状和普通高中的发展趋势,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课程体系。
4.创新性。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调动学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二、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