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高级中学教科研奖励条例
(2015年9月修订)
【第一条】论文奖励
论文指教育教学专业类文章或行政人员的业务文章,不含新闻报道等。
(一)发表在有CN刊号杂志(杂志级别按主办单位等级确定)
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若是国家级核心刊物,则奖励1000元。
(二)论文评比(教育主管部门或专业委员会组织,不含报刊、杂志社组织)
国家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三)AHK刊号、交流论文(各学会年会)、报纸发表均参照第(二)款降一档奖励,若在交流大会发言可按第(二)款奖励。
(四)同一篇论文奖励,按最高金额奖励。
【第二条】专著(含校本教材)
(一)教育教学专著(不含练习册、习题集等),按字数计,每一万字奖励400元。
(二)合著按标明所著内容字数计奖,若没有标明所著内容,则按署名平均字数计奖。主编按全书字数的一半计数奖励。
(三)专著如在教育主管部门评比中获奖的按如下标准奖励:
国家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级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级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县级奖: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第三条】课题(以下奖项根据课题影响大小,规模大小,适当增减)
(一)教育部核准国家级课题。按结题通过评审为标准,奖励课题组10000元。主持人按20%计奖、成员按80%平均分配,或由主持人按贡献大小分配奖励(如子课题负责人可多奖);也可完全由课题主持人按成员贡献大小自主分配奖励。
(二)省级课题和其它国家级课题。按结题通过评审为标准,奖励课题5000元。课题组内分配方法参照上一条执行。
(三)市、县、校级奖励课题组3000元、2000元、1000元。按结题通过评审为标准
(四)课题的最终成果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成果评比获奖,按如下标准奖励。
国家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级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市级奖: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县级奖: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第四条】校本课程。按相关标准对开设校本课程评比一、二、三等奖,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比例(校本教材编写不在此列)。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此项奖励,根据实施情况可予以调整。
【第五条】先进教研组评选奖励(按教育局额定工作量核定教师数,以下奖励按教师数发放)
校级先进教研组奖励: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5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
获得校级先进教研组的组长按以下标准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获得县级先进教研组奖励: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50元/人。(校级奖励另计)。
获得市级先进年级教研组: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校级奖励另计)。
获得市级先进教研组的学科组长、各年级教研组长按以下标准奖励: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校级奖励另计)。
【第六条】优秀教研教师
按学校相关评比细则评分,奖励前10名,第一名至第三名奖6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奖5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奖300元。
【第七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竞赛中学生获奖,按每生获奖奖励指导教师。
(一)县级奖:一等奖100元 二等奖60元。
(二)市级奖:一等奖3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三)省级奖: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500元。
(四)国家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五)国际奖:金牌50000元,银牌30000元,铜牌20000元。
【第八条】科技类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小”发明创造、科技论坛、中学生机器人、航模、电子等科技类竞赛,参照上一条减半执行。
【第九条】其它学科竞赛。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赛事,按设奖面的大小,参照第七条减半执行奖励。如辅导学生文章、作品获奖。
【第十条】学生文体活动比赛:
县级比赛获奖:
团体: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若取名次,则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至六名对应三等奖);
个人单项:
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至六名20元。(若取名次,则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至六名对应三等奖)
市级比赛中获奖:
团体: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若取名次,则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至六名对应三等奖);
个人单项:
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至六名50元。
省级比赛获奖:
团体可按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奖励(若取名次则同前项对应标准)。
个人单项名次按第一名奖励800元,每降一名减100奖励。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比赛:
(一)校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50元
(二)县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
(三)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100元
(四)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五)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六)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按照相应奖励的一半奖励给该教师所在的教研组。
【第十二条】完成“青蓝工程”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过评比,对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注:在同类评比中,不重复计奖,按最高金额奖励。
虞城县高级中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