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教工中途离职做出规定
2004年1月12日,我校职代会表决通过“关于虞城县高中教工学期中途离职的有关处理规定”。
会上,教职工代表就教工学期中途离职这一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积极发言:人才的流动,是学校一直倡导的,学校完全支持教工的合理流动,但流动一定要有序。学校工作具有特殊性、连续性,因而学期中途替换教师是学校的大忌,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十分巨大,也给学校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与会教职工代表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经过反复的讨论、推敲、整理,形成了七条规定,即关于虞城县高中教工学期中途离职的有关处理规定。
此规定的出台,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为广大学生创设了一个连续、安定的学习氛围。
会上,教职工代表就教工学期中途离职这一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积极发言:人才的流动,是学校一直倡导的,学校完全支持教工的合理流动,但流动一定要有序。学校工作具有特殊性、连续性,因而学期中途替换教师是学校的大忌,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十分巨大,也给学校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与会教职工代表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经过反复的讨论、推敲、整理,形成了七条规定,即关于虞城县高中教工学期中途离职的有关处理规定。
此规定的出台,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为广大学生创设了一个连续、安定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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