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高级中学教职工综合考评办法 (讨论稿)
教职工综合考评是对教职工每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和全面总结,为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教学质量意识,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具体考评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计分办法 |
考评部门 |
师 德 师 风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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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方针品德端正为人师表忠于职 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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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不做有违教师形象及违法犯罪的事。 |
10分 |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扣分:个人行为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出现严重教学事故;驱赶、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乱收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考试、评卷中有意舞弊,造成恶劣影响;补课办班受到上级查处造成不良影响;收受贿赂、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造成恶劣影响;私自外出代课、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正常工作;私自强迫学生购买资料,影响恶劣;工作时间打扑克、搓麻将等消遣娱乐,造成恶劣影响;工作时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接受任务或正当的批评教育,影响恶劣;不办理入学手续,私自安排插班生,影响恶劣;同事间吵架、打架影响恶劣;损公肥私,情节严重;煽动教师与政策唱对台戏,故意破坏团结、稳定,影响恶劣;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受到学生举报;周末、假期等时间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或外出考察、打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党政部门的处理及校委会的处理;参与黄、赌、毒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其它有损教师形象的,扣分多少纪检监察室交校委会研究。若得0分者,不得参加年级评先、评优、晋级、不享受综合考评奖。 | 校党委纪检监察室 |
常 规 管 理
5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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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要求扎实工作 | 2、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案,持学案及教案上课。 |
10分 |
备课、教案由学校或年级组织检查。一二三年级及毕业班教师均须有教案。每学期检查两次,每次满分为5分,依据检查结果计分。教案设计科学、合理、规范(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编写,项目齐全: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课时安排、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后反思等)。据此以教研组年级段为单位,按教研组人数1:1:1的比例分A、B、C三等,A等计5分,B等计4分,C等计2分,无教案计0分。 | 教科室 年级段 |
3、按时上下课。 |
10分 |
每缺一节上课扣2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每请假一次扣0.5分。 | 年级段教务处 | ||
4、科学、合理布置及批改作业。 |
10分 |
每期检查2次,每次满分为5分,每次以年级段为单位学科组按1:1:1的比例分A、B、C三等,A等计5分,B等计4分,C等计3分。按规定应该有书面作业而无作业的按0分计,按规定无书面作业的学科按2分计。 | 年级段科研处 | ||
5、按时到班辅导。 |
5分 |
由年级段和教务处负责检查,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每请假一次扣0.5分。按规定无辅导的计3.5分。 | 年级段教务处 | ||
6、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 |
5分 |
能按时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监考,请假不参加者扣2分(此项结果由年级段负责),在监考过程中每丢失一份试卷或缺席一场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每请假一场次扣0.25分。 | 教务处 年级段 | ||
7、按时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各种评卷。 |
5分 |
能按时参加教研组组织的期中期末等各种评卷,每缺席一次扣2.5分,每请假一次扣1.5分。 | 教务处 年级段 | ||
8、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
5分 |
每位教师开学初上交教学计划,班主任交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教学总结,班主任交班级工作总结。每少一项扣1分,没有一次者得0分。 | 年级段 | ||
9、考试有成绩分析或总结。 |
5分 |
每次学校举行的大型考试,每位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科成绩分析或总结表,班主任应填写班级成绩分析或总结表。每少一次扣1分。 | 年级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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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考监考 |
3 分 |
因私不参加者扣1分,缺1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漏收卷者扣0.5分。 |
年级段 |
教 研 教 改
22 分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教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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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参加教研组组织的业务教研活动,能在教研活动中积极参与学习或小组讨论。 |
10分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缺一场扣1分,因私事每请假一次扣0.2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5分。 | 年级段 | ||
12、每学期在组内作一次教改中心发言,分享教学经验。 |
2分 |
作教改(教研)中心发言的计2分;未作教改(教研)中心发言得0分。(检查材料,查看教研活动记录) | 年级段 | ||
13、积极参加三课活动 |
5分 |
积极参加每学年度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课改观摩课主讲人每参加1次计1分,最多计5分。 | 教科室 | ||
14、积极向他人学习,每学期完成听课任务(每位教师10节) |
5分 |
检查听课记录,少1节扣0.5分,有造假者扣2分。听课记录有授课教师及学生签字方可认定有效听课。 | 教科室 | ||
其 它 方 面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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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时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 |
10分 |
按时参加学校及年级段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含孕检)。每缺席1次扣1分,每请假1次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 | 学校或年级段 |
二、综合考评奖的发放办法
1、综合考评奖每学期发放一次,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段、处具体执行;
2、积分为100(不扣分、不加分)分者发1000元;
3、100分以上,积分超5分以上(105-110)发1200元;积分超10分以上(111-115)发1400元;积分超15分以上(116-120)发1500元(最高)
4、100分以下,积分减5分以下(95-91)发900元,积分减10分以下(90-86)发800元,积分减15分下(85-81)发600元,积分减20分下(80-76)发400元,75分以下不再发放本期考试奖。
三、其他有关有说明
1、参加国家、省、市、县课题研究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新闻稿,国家、省级、市级分别计4分、3分、2分,县级及校级计1分(每篇,最多加分不能超过10分);
2、因个人行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视其影响计范围3-10分;本人分管或直接参与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者,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
3、本考评办法按学期执行,每学期考评总结1次。
4、请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月者只计积分,不能参与评优评先,不享受综合考评奖。
5、综合考评的最终积分结果可作为评先晋级、聘用和对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6、非教学人员的考评在师德师风、上下班及各种会议活动考勤、各种监考、发表相关文章、参与课题研究除与教学人员一样考评外,各处(室)还可级根据处室实际情况制定与本规定相辅的评办法,但制定的考评办法不得与学校的规定相冲突。
7、考评办法实施后与原有制度、规定中同类实施办法冲突者,除按劳动纪律执行外,造成影响、情节严重者不再享受综合奖。
8、本考评办法解释权在校委会,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未考虑到的因素,由校委会研究后执行。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