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主体”与“以老师为主导”
“以学生为主体”与“以老师为主导”
(根据班会讲话整理)
赵崇福
一、我们需要自我约束
我们都有一颗爱美之心,希望自己漂亮、整洁、气质高贵。乍一想,似乎没有道理:我这么费时费力费钱打扮,却为了让别人欣赏,看着舒服!细细研究,应该是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与尊重,被高看一眼。我们都希望自己身边围绕着正能量。肯定和积极的评价不但能推动我们努力向前,还能够很好的约束我们的行为。比如每次上操我们班人数最多,队形最齐,声音最嘹亮,老师和同学就会评价我们:精神饱满,士气高昂,集体荣誉感强烈,从而对我们更增加关注,我们也从这种积极的评价中获得激励和上进的动力;上课时我们把讲台打扫干净,让讲桌一尘不染,跟老师积极配合,热情而恭敬,老师就会对我们充满期待,提高要求。我们在这种正面的评价和期待中就会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并由此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
二、学生的“主体性”意识是需要培养的
学生的主体性和学习的主动性是教育最原始、最本质的属性。但“以学生为主体”这种提法如果肤浅的理解就容易混同于诸如“以顾客为上帝”、“做人民的公仆”等带有炒作意味的口号,试想:上帝是让别人封的吗?把学生当主体学生就是主体了吗?商人赚钱后学习企业管理,运动员退役后学习专业解说是主动学习的例子,就是我们平时追求的“我要学”。学生年龄特征和其与社会的接触面决定了他们学习的被动性特点,学科的设置并不都是他们所渴求的,有些学科(比如地理)某些学生甚至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明确学习这些学科将来会有什么用。他们对学科的了解和兴趣的培养主要来自老师的引导。“以学生为主体”和“以老师为主导”其积极意义主要在于端正学校和教师的认识。孔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既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理论核心,也是“以老师为主导”的指导方针。教育的最高境界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激发兴趣。如果学校和教师的目标只是提高成绩,那么教学难免急功近利,越俎代庖,就会背离教育的初衷。
三、学习的三个境界
对学生而言,学习其实是其人生修炼的过程,其内容不只是知识的积累,还有方法习惯的树立和意志品质的培养。基础知识是学习新知识的前提,所有新知识的输入其实都是与基础知识的连系。具体到某一学科,学生对该学科的了解和兴趣直接影响其对新知识的掌握。而基础知识不只来自以前的教材,对生活中方方面面、点点滴滴的观察和思考,都是基础知识和生活常识的积累过程。学生学习个体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基础知识的差异上。
方法习惯是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方法和技巧。面对同样的学习内容,不同的人其学习方法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当然,不同的人不必要追求学习方法都一样,但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有一个学习放大法不断完善,效率不断提高的过程。基础知识如果是量的积累,方法习惯就是质的飞跃。
意志品质是保证学习顺利进行,实现预定目标的重要条件,包括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意志品质的提高是学习的最大收获。意志的自觉性是指学生自觉地确定学习目的,并独立自主地采取行动。这反映了一个人在活动中坚定的立场和始终如一的追求目标。它贯穿于意志品质的始终,也是意志品质进行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具有自觉性的人,在行动中既能坚持独立性,不轻易受外界影响,又能不骄不躁,虚心听取有益的意见。
意志的果断性是指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境,能够迅速而有效地采取决定,并实现作出的决定。要想迅速而有效地采取决定,不仅要大胆,更要心细。果断性是在全面地考虑行动的各个环节和环境的锗多因素的基础上,明辨是非,当机立断。具有果断性的人既顾全大局,处事严谨,又果敢坚决,雷厉风行。
意志的坚忍性是指在行动中矢志不渝,坚持到底,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顽强乐观地面对和克服。意志的坚忍性在于既能坚持原则,抵制各种内外干扰,又能审时度势,灵活机动地达到预定目的。
意志的自制力是指能够完全自觉、灵活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言行的意志品质。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个人利益和愿望常会同他人或集体的愿望与利益发生冲突,这时就需要依据社会的道德标准和公共规范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此时,自制力就显得尤为可贵。具有自制力的人,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情绪稳定,注意力集中,通常被称为意志坚定的人。他们知道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具有自制力的人既能发动合乎目的性的行动,又能抑制与行动目标不一致或相违背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