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评选工作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商政办〔2008〕42号)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的评选工作,在去年首次进行名师评选的基础上,对今年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评选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新教育观念,促进校长和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以打造商丘名师队伍,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为目的,坚持标准,讲究实效,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大力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评选工作科学、严谨、公正、有序进行,精彩、圆满地完成本年度名师评选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建立商丘市名师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瑞祥(商丘市教育局局长)
副 组 长:傅晓影(商丘市人事局副局长)
戚征伦(商丘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富强(商丘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宗峰(商丘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亚平(商丘市教育局副局长)
曲 强(商丘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信军(商丘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黄 伟(商丘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蒋家明(商丘市人事局专技科科长)
朱 青(商丘市教育局基础教研室主任)
付廷中(商丘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应海(商丘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黄俊敬(商丘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林允芳(商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 勤(商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张 闻(商丘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韩红伟(商丘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主任)
陈明波(梁园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建民(睢阳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民柱(开发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凤(虞城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敬远(夏邑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新志(柘城县教育局副局长)
郝尚卿(宁陵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素英(睢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宇光(民权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黄伟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统一抽调专家评委若干名。
三、推荐名额分配
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评选共计340名,其中:商丘市名校长20名,商丘市学科拔尖教师20名,商丘市名班主任50名,商丘市骨干教师200名,商丘市教坛新星50名。根据我市校长队伍、教师队伍现状及各县(区)教师队伍基数,按照1:1.2至1:2的比例下发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评选范围
(一)全市高等院校、中学、小学、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教研机构在岗教师(校长、班主任);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注册的民办学校在岗教师(校长、班主任)。
(二)已被评为“河南省特级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商丘市名师类的评审,但如具备名校长评选条件的,可以参加名校长评选。
(三)已被评为商丘市名师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但可以申报其他类别或同类别高一级的名师。
五、评选条件
(一)各类名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或校长、班主任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经验,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基本功扎实,技能娴熟,能较为熟练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与科研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达到市、省先进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得到公认。
3、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教坛新星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
4、
5、参加继续教育成绩突出,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普通话达到规定等级。
6、具有重要荣誉称号或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的校长、教师和已参加国家级、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或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商丘市名校长选拔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正副校长5年以上,其中任正校长3年以上。现任校长中,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相应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原则上相当于校长(副校长)工作经历。
2、所任职的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管理理念先进,推进素质教育成效明显,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位居全市同类学校前列。所任职的学校被县(区)以上评为管理先进校,学校管理工作经验被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3、任校长期间,本人曾获县(区)级以上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校有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或本人主持市级以上课题如期结题。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或教育教学业务类刊物(CN刊号)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5、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90%以上。
(三)商丘市学科拔尖教师选拔条件
1、 任教10年以上,近5年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工作业绩突出,在教育界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望。曾获得过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一次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一次省级单项奖励。
3、 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教学质量在全市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讲授过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师技能竞赛获一等奖。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如期结题,并取得显著成果;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或在教育教学业务类刊物(CN刊号)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需提供教育教学或教研业务类刊物(CN刊号)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
5、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学术奖、论文奖,并取得突出教学成果,或有教研成果发表(市级及以上)。
6、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员工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80%以上。
(四)商丘市名班主任选拔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岗位。
2、管理学生和治理班级工作经验丰富,班主任工作业绩十分突出。所带班级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
3、有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有1篇以上班级活动设计、德育或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市级以上一等奖。
4、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80%以上。
(五)商丘市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初步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和特色。课堂教学在县(区)级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获得二等奖。
3、教研能力较强。教研论文、实验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市级交流,或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4、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80%以上。
(六)商丘市教坛新星选拔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团队)工作经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在本学段从事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比较突出。在县(区)及以上的范围公开讲授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并获得一等奖,或在县级教师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3、在教育教学业务类刊物(CN刊号)上公开发表过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或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
4、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80%以上。
(七)职业教育类名师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管理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和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3、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环节,教学效果良好,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职业学校名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在管理上遵循职教规律,有创新举措,在市、省都具有较高知名度。重视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推动课堂教学创新;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善于团结协作,办学有特色,所在校规模效益高,社会信誉好,能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职业学校名校长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学校管理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六、评审方法步骤
(一)公布选拔条件。
在商丘市教育局网站和商丘教育培训网、商丘教研网同时公布各类名师的选拔条件。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要将《商丘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评选工作细则等主要精神传达到各学校及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形式及初选。
1、按照统一分配的推荐名额,通过个人自荐、学校推荐(通过组织研究、公开竞争、民主推荐、公示等形式),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公开选拔推荐的办法产生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要严格评选条件和资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暗箱操作,防止私下指定个别人员上报。
2、学科拔尖教师可以兼报骨干教师类别,但骨干教师不准兼报拔尖教师类别。
3、对经过初选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填写《商丘市名师人选评审表》(见附件二),所在单位和县(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汇总上报。
(三)严格组织民主测评。
名校长、学科拔尖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推荐人选均应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大会由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参加,推荐人选先简要进行个人述职,然后民主投票。参加民主测评的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80%以上测评方为有效。其中名校长人选的赞成票须达到90%以上,其他各类推荐人选的赞成票须达到80%以上。对各推荐人选民主测评情况分别填写《商丘市名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记录表》(附件三)。
(四)严密组织名校长和名班主任演讲答辩。
1、由商丘市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名校长和名班主任推荐人选分别组织演讲答辩。主要测评其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决策能力、自我认知能力、仪表气质及其教育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推荐人选演讲答辩的结果,将作为此次评审取舍的重要依据之一。
2、演讲答辩包括个人演讲和答辩两项内容。演讲主要包括个人简介、近三年校长或班主任工作业绩、治校或治班工作体会、下步工作打算等内容。答辩主要是由推荐人选按照统一拟定的答辩题目,随机抽取其中3个题目,分别一一解答。
3、演讲答辩的分组。将30位名校长人选分为2组,每组15人;将78位名班主任人选分为5组,每组16人。采取统一组织两次抽签的办法决定组别和组内人员的先后顺序,以组为单位按照淘汰率决定人选取舍。
4、演讲答辩的评委,每组由9人组成,其中明确1名主评委。另设计分记时、监督、联络等工作人员。
5、演讲答辩的时间。每位选手14分钟,其中个人演讲5分钟,答辩9分钟(每题3分钟),超时适当扣分。
6、演讲答辩计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取其他7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一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委打分的范围可以掌握在60—99分之间。评委按照《演讲答辩评分表》,采取记名式打分。为使评委打分更加科学公正,标准掌握前后一致,各小组在前三位选手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简要商议评分标准,使各位评委确定各自的评分标杆,然后分别对以上3位选手独立打分。第4位选手演讲答辩结束后,再公布前3位选手的最后得分。此后,逐人打分,当场公布每位评委的打分结果。下一位选手演讲答辩结束,公布上一位选手的最后得分。
7、演讲答辩自始至终采取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确保安全保密。演讲答辩现场设立演讲答辩室和等候室,答辩室设答辩席、评委席、工作人员席和观众席。评委、工作人员和观众凭证入场,要保持良好会场秩序,遵守会场纪律。演讲答辩人员,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论处。每位演讲答辩人员开始前,由等侯室工作人员陪送至答辩室,演讲答辩结束由场内联络员陪同送出警戒区。前一名演讲答辩人员结束出场后,后一名演讲答辩人员才能入场。未进行答辩的人员须统一集中在等候室内等待。工作人员对等候室须严格管理,严格隔离措施,实行手机信号屏蔽,严格保密纪律,不准随意出入,包括入厕亦应由2名工作人员陪同,确保尚未进行答辩的人员不得听到答辩场内有关声音和内容,不得接触等候室以外的任何人员和信息。
8、参加演讲答辩的人选需按规定时间进入演讲答辩现场,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演讲答辩时只报自己序号,在演讲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留在场内指定位置观摩。
9、场内观众凭证入场,坐在指定位置,遵守演讲答辩纪律,不来回走动,不交头接耳,不议论评价演讲答辩内容,不抽烟。
(五)精心组织三类名师人选说课
1、商丘市学科拔尖教师、商丘市骨干教师、商丘市教坛新星三类推荐人选均需参加说课,并将此次说课结果作为决定取舍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说课分组。说课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划分以下学科组: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中小学外语组、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政史地组、理化生组、职业教育(含劳技、信息技术等)组、体音美及幼教组等,报名初选结束后,据人选涉及学科情况,可及时调整学科组。将学科拔尖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三类人选,按学科不同分成若干学科组,以学科组为单位抽签决定说课先后顺序。
3、以学科组为单位,按照说课成绩和加分项目,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相关因素,对照每位选手的申报类别和选拔条件,依次遴选出学科拔尖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同时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确定三类人选的落选人员。凡学科拔尖教师人选兼报骨干教师类别的,落选后仍然排在骨干教师选拔范围之内的,可选拔为骨干教师。
4、说课课题及内容。按照名师人选所申报的学段年级、学科专业及本学期使用的教材版本,当场抽签决定具体说课内容。各评审学科组,要按照选手涉及的教材版本及具体教学内容,将一册教材逐课时编制标签号,由选手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具体说课内容,在准备室自行准备30分钟,依次进行说课。各选手的说课学段年级、学科专业及本学期使用的教材版本,由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分别于4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基础教育教研室,邮箱:wangguishu922@163.com。
5、每人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用时不足及超时者适当扣分。
6、说课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一般掌握在60—99分之间。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一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委采取记名式打分。评委评分以《商丘市名师说课评价标准》为基本依据(见附件五),各学科组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商定补充有关具体内容,统一量化评分标准。
7、每个学科组由9名评委组成,其中明确一名主评委。对申报人数较少的学科组,可调整部分非本学科的兼职评委,但申报材料需由本学科专业评委负责审查。
8、说课现场设准备室和说课室。在准备室内组织说课人选抽课题签,准备说话内容,30分钟至,由工作人员领其至说课室。说课室设说课席、评委席、工作人员席、听众席等,允许参赛选手旁听观摩,但需凭证入场,遵守现场纪律。
9、参加说课的人选需按规定时间进入说课现场,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说课时只报自己序号,在说课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说课结束后,可留在场内指定位置观摩。
10、场内观众凭证入场,坐在指定位置,遵守说课纪律,不来回走动,不交头接耳,不议论评价说课内容,不抽烟。
(六)评委工作守则
为保证名师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有序进行,对评审、演讲答辩和说课工作抽调的专家评委,提出如下工作守则:
1、维护商丘市名师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工作职业道德,树立评委的良好形象。
2、本着对名师评审工作高度负责,对选手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判标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独立打分,自设评分标杆,一把尺子量到底,公正稳妥的评分。
3、对各位选手一视同仁,秉公评判,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评委之间不打招呼,不相互举荐和照顾选手,不故意抬高或故意压低某选手的分数。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做与评判无关的事情,不交头接耳,对选手只打分,不提示,不议论,不评价,不得向外泄漏有关答辩试题内容及评分情况。
5、遇有一般争议问题时,服从主评委的现场裁定。遇到重大争议问题时,由主评委请示名师评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统一解决。
6、对各类名师的申报材料,要对照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科学严谨,一丝不苟,作好记录,拿出科学公正的评判意见和结论。
7、工作场所封闭式管理,严防外界干扰。自觉关闭并上缴通讯工具,不与外界联系。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不单独行动,不外出食宿。
8、自觉接受评委会、场内监督员、新闻媒体及观摩教师的监督。
(七)工作人员守则
1、所有参与名师评审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在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本组评委做好场地布置、设施管理、评审服务及有关具体工作,不得干预评委的评判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会客。
4、自觉关闭并上交通讯工具,不擅离职守,不跑风泄密,不串通作弊,严禁向外泄露答辩试题及评委评议情况。
5、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评委会领导报告。
(八)奖励加分。
1、申报对象近10年(
2、国家级、省级、市级系指国家、省、市的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组织评定颁发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奖项,五一劳动奖状是由同级工会部门颁发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单项工作评奖活动不予认可。
3、每位选手的奖项加分,不重复不累积,具有多种奖项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4、对各种加分奖项要严格审查把关。申报者本人及所在县(区)、学校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发文机关表彰通知和其他旁证材料。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在其复印件上,经办人及有关领导签述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将初审的奖项加分结果,登记造册(附件七),单独报教育局师训科。
(九)专家评审。
1、由市名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统一组织抽调评委,组建学科评审组,分别审查名校长人选、名班主任人选、名师类(包括拔尖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人选的申报材料。
2、对照评审条件,重点审查各类人选的年龄、教龄(校长任职年限)、学历、教师资格、教师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论著、论文、继续教育证书(校长培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及相关旁证材料、民主测评材料、计划生育材料及评审简表、评审总表等,填写《评委审查材料记录表》(附件六)。对以上重点材料要仔细审查,辨别真伪,并做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的结论,并提交学科组集体讨论。由学科组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结论、演讲答辩或说课分数、获奖加分情况、淘汰比例等,向名师评委会提出“推荐”或“否决”的最终意见。
3、召开名师评审委员会评议会议,出席评委不少于13人,评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听取学科组对每位选手的最终评审意见,到会评委分别逐一划票,赞成票超过7票者,即当选相应类别的名校长、学科拔尖教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教坛新星等。
(十)公示。
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商丘日报》、商丘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10天。
(十一)完善评审手续。
对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完善评审手续,在其《名师评审表》的审批栏目,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分别签述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二)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召开商丘市名师颁奖大会,颁发各类名师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商丘市名师评审简表(一式20份)
2、商丘市名师评审表(一式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6、教师职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7、教师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8、近5年年度考核材料(附单位审查意见标签)
9、教育教学论著(附单位审查意见标签)
10、教育教学论文(附单位审查意见标签)
11、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签述审查意见)
12、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签述审查意见)
13、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签述审查意见)
14、符合加分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办人及领导签述意见并明确加分分值,分别加盖公章)
15、符合加分规定的奖项的表彰通知等相关旁证材料
16、近3年工作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单位签述审查意见)
17、民主测评记录表
18、单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9、名校长人选,需报展示学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光盘(10分钟以内)
20、名校长人选,校长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签述审查意见)
21、教师教龄(校长任职年限)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述审查意见)
22、按评审有关要求,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
(二)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一定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述意见,如有弄虚作假,将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
(三)申报材料按照1人1袋,按名师类别分别整理上报。
(四)对申报材料要妥善保管和传递,防止遗失和破损现象发生。
八、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名师工程是我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是民心所向的工程,是教育内部的基础工程,是社会关注的系统工程。而名师的选拔和评审是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评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名师工程的成败。市、县教育、人事、财政部门要通力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
(二)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和初评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对各类名师申报人员要严格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要针对本县(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严谨、科学、公平、有效的办法,搞好初评,努力选拔和推荐高、精、尖的人才入围上报。
(三)要大力提高评审工作质量,高度体现公平公正。对评审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要精细操作,从严把关,阳光作业,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要严格管理,加强纪律,保证评审结果让教育系统信服,让社会满意。
(四)凡校长、教师任教期间和申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未解除的;
4、严重违犯“河南省中小学收费10条禁令”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办学十不准”文件规定的;
5、违法乱纪,丧失师德,有损教师形象的;
6、在评选资格、条件、奖项等方面弄虚作假,申报假材料的;
7、出现文件规定其它“一票否决”行为的。
(五)时间安排。
1、
2、
3、5月4—8日,市教育局集中收验申报材料;
4、5月18—24日,市评委会集中评审;
5、5月下旬,公示;
6、6月,完善评审手续,填写证书、筹备颁奖大会。
(六)建立评委专家库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便于市评委会及时准确选调评委,决定建立商丘市名师评委专家库。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入库人选,要按照评委标准,认真挑选,严格把关,一定要挑选师德高尚、学识渊博、工作严谨、头脑清醒、吃苦耐劳的人员,作为入库人选及时上报。县区上报人数:语、数、英、政4科每学段(高、初、小)上报3人,其余各学科分别上报2人,名班主任评委上报6人;市直学校上报人数:语、数、英、政4科每学段(高、初、小)上报2人,其余各学科分别上报1人,名班主任评委上报4人。商丘市首届名师原则上都要作为入库人选上报。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须于5月4日前将选定的所有入库人员按照附件7的格式,发至局师训科邮箱:sqjysxk@163.com。
(七)严禁收费
名师工程是一项深受广大教师称赞的民心工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办实。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不得收取报名费、申报费、评审费、材料费、证书费等任何费用。凡发现乱收费问题的,将从严查处。申报、初选和评审工作所需费用,应从各级师训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八)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依据市级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和评选细则,结合本县(区)、本学校实际,详细制定本县(区)、本学校名师工程方案和评选细则。
附件:
1、2009年度商丘市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商丘市名师评审表
3、商丘市名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记录表
4、商丘市名师评审说课评价标准
5、商丘市名师评委审查材料记录表
6、商丘市名师推荐人选奖项加分登记表
7、商丘市名师评委专家库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下载附件请点击:名师评选